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专业建设,以课程建设推动专业建设,根据学院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教务处工作计划,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每个专业(课程)教研室申报不多于两门专业(核心)课程立项;
2、现有的实践教学场所可以满足教学要求;
3、2010年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
4、课程教学内容设置应具有高职课程特点,教学方法设计应采用基于工作过程或项目驱动的行动导向教学法、情境教学法;
5、课程考核设计应采用过程考核为原则,考核方案应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
6、项目团队专兼结合、整体素质高,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我院承担过本课程的教学,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二、建设期限:
项目的建设期限一般为两年。
三、立项程序:
1、课程立项申报项目组填写《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2、各教学单位对《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严格审查后提交到教务处;
3、教务处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学院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审;
4、教务处组织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课程申报负责人进行评审答辩,最终确定不多于15门课程作为本年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四、经费额度:
通过评审准予立项的课程,学院将划拨3000-5000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五、项目安排
1.中期检查
①检查内容:课程标准
②检查时间:2012年11月30日前
2.结题验收
①验收时间:2013年11月30日前
②提交内容:《验收结题报告书》(见附件)、课程标准(见附件)、教案、一节课的教学录像、课件、课程教学实施的总结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六、其他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准备,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
联系人:叶俊锋 联系电话:86929619(619)
附件:1.课程标准样式
2.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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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标准样式
2.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1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