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服务咨询业务指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17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人事处服务教职工的质量和水平,教职工在人事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疑问(包括工资发放查询、教师资格证办理、职称评审等),在查询人事信息系统、咨询部门行政干事或同事后,如仍需人事处给予专门解答,请按照师生服务中心管理平台的操作指引提交咨询申请,人事处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专门解答。师生服务中心管理平台的操作详细指引如下:

关注“智慧广工商”微信公众号,选择“智慧校园”,选择“领取电子校园卡”,选择“教师卡”,选择“服务大厅”,选择“师生服务中心”,选择“维护师生权益工作部”,即可开始提出咨询事项。维护师生权益工作部收到咨询事项后,将转给人事处,人事处将安排专人在5个工作日内在师生服务中心平台内给予回复。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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