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统计】关于统计2024年下半年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12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2024年下半年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认定、核算。为提高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科研管理效率今后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教师取得的科研成果均自行录入到“新葡的京集团8814科研管理系统”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科研成果经费支持、科研业绩按照系统填报数据来核定,请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填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20247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其中,论文以发表/见刊/检索时间为准)

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原件(或证书、检索报告)的成果待取得成果原件后再填报系统。

二、统计对象

学校下设单位的专任教师和行政教辅人员。

三、成果范围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依托单位为新葡的京集团8814在研、结项的纵/横向项目、学科(科研)平台,第一署名为新葡的京集团8814的科研成果获奖、论文、知识产权、研究(咨询报告)、著作、美术音乐文学等作品,参加/主办学术交流活动情况等。符合《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修订)》(广工商发〔2023251号)(附件7)规定的合作完成的成果。

四、填报方式

1.纵向、横向项目,科研成果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成果第一完成人如实填报学科(科研)平台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科研秘书如实填报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情况由参与老师填报,主办学术交流活动情况由主办部门科研秘书如实填报

2.本次科研成果统计使用“新葡的京集团8814科研管理系统”(系统入口:学校信息门户-业务系统-科研管理,信息门户网址:http://is.gzgs.org.cn/web/guest/index),进入系统后请先点击右上角“设置-个人资料-编辑”完善个人科研信息。规定时间产生的成果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申请进入学校科研成果库,采取个人填写、部门科研秘书审核、科研处最终审核的办法。

五、成果应用

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经审核后入库的成果是科研成果经费支持科研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评聘等数据来源凡学校教师完成的科研成果填报系统,未填报系统的科研成果不予计入

六、成果材料填报要求

科研系统信息填报务必完整、准确,科研系统中须上传成果的电子附件,不上传附件的成果,审核时将予以退回。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如符合申请经费支持条件,可选择申请经费支持。若成果完成人为博士,符合申请经费支持条件的成果可选择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或申请经费支持,原则上优先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各类科研项目(平台)、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活动的系统录入条件、申请经费支持或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的条件及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一)成果获奖

1.系统录入条件各类成果获奖(包括各类成果奖、行业协会获奖、成果参赛获奖等)

2.申请经费支持或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条件:详见《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修订)》中“第二章 政府奖后奖”的要求。

3.上传到系统中附件的要求:按照奖励证书、成果材料扫描件”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二)研究项目

1.系统录入条件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依托单位为新葡的京集团8814在研、结项的纵/横向项目

2.申请经费支持或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条件:详见《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修订)》中“第三章 研究项目”的要求。

3.上传到系统中附件的要求:

1)在研项目

纵向项目:PDF版本的立项文件;

横向项目:按照“合同、到账凭证、发票”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2)结题项目

纵向项目:按照“立项文件、结题证书”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横向项目:按照“合同、到账凭证、发票、结题证书”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注:研究项目须如实填写立项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项目文档,“项目预算”部分无需填写,可点击“跳过”。“统计信息”部分必须填写。

(三)论文

1.系统录入条件

1)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教职工为论文第一署名作者,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为论文第一署名单位。

2)中文论文必须同时有国内CN、国际ISSN刊号,且被四大检索收录(知网、维普、万方、龙源)。在系统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国内CN号国际ISSN号。

3)外文论文必须能被SCI\SSCI\EI\CPCI收录,并提供教育部查新工作站或科技部认定的查新机构开具的检索报告

4发表在《国际期刊预警名单》附件5上的论文或者撤稿论文不作为科研成果予以统计,不得录入,请全校科研人员慎重投稿,珍惜学术声誉,通过期刊官网的投稿平台或投稿邮箱投稿投稿指南见附件6:《手把手教你如何辨别期刊真伪及如何选择期刊》,切勿找第三方机构代投。

2.申请经费支持或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条件:详见《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修订)》中“第四章 高水平论文”的要求。

3.上传到系统中附件的要求

1)中文论文

1)普刊论文:按照“检索截图(知网、维普、万方、龙源数据库)、刊物封面、有论文题目信息的目录页、论文全文、封底”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附件10

2)被CSSCI、北大核心收录的论文:按照“知网刊物查询页截图、知网论文查询页、刊物封面、有论文题目信息的目录页、论文全文、封底”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附件9)。

3)被《新华文摘》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详摘的论文按照“转载或摘录证明、刊物封面、有论文题目信息的目录页、论文全文、封底”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2)外文论文

按照教育部查新工作站或科技部认定的查新机构(附件8)开具的检索报告、刊物封面、有论文题目信息的目录页、论文全文、封底”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符合《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修订)》的外文论文检索报告需体现文献类型、中科院升级版大类分区等。

(四)研究(咨询)报告

1.系统录入条件各类研究或咨询报告,包括依托/横向项目完成的研究(咨询)报告。

2.申请经费支持或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条件:详见《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修订)》中“第五章 研究(咨询)报告”的要求。

3.上传到系统中附件的要求

1)依托/横向项目完成的研究(咨询)报告

按照/横向项目立项文件或合同、研究(咨询)报告全文”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2)被各级各类部门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

按照“采纳证明文件研究(咨询)报告全文”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五)知识产权

1.系统录入条件各类知识产权,包括各国发明专利、PCT、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著作权等;专利实施许可或转让情况。

2.申请经费支持或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条件:详见《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修订)》中“第六章 知识产权”的要求。

3.上传到系统中附件的要求

1)知识产权

专利证书或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国际检索报告扫描件。

2)专利实施许可或转让

按照“专利证书、合同、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付款凭证、发票”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六)学术著作

1.系统录入条件被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站https://pdc.capub.cn/(PDC)检索的各类出版物。

2.申请经费支持或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条件:详见《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修订)》中“第七章 学术著作”的要求。

3.上传到系统中附件的要求

1)只录入系统不申请经费支持的著作

按照“中央宣传出版物数据中心(PDC)检索截图(附件11)、著作封面、版权页、前言、著作目录、作者页、著作封底”的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2)申请经费支持或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的著作

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是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教师,按照“中央宣传出版物数据中心(PDC)检索截图、查重简明报告、著作封面、版权页、前言著作目录、作者页、著作封底”的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是外校教师,按照“中央宣传出版物数据中心(PDC)检索截图、查重简明报告、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教师参编字数证明、著作封面、版权页、著作目录、作者页、著作封底”的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七)美术、音乐、文学等作品

1.系统录入条件各级各类美术、音乐、文学作品,如在学术期刊发表作品,请在“论文”部分录入

2.申请经费支持或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条件:详见《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修订)》中“第八章 美术、音乐、文学等作品”及“附录2”中的要求。

3.上传到系统中附件的要求

1)美术类作品

在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按照期刊论文要求提交材料。

参展作品按照“参展证明、作品材料扫描件”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2)音乐类作品

在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按照期刊论文要求提交材料。

参加演出或者获奖作品需提供一个PDF演出证明材料或者PDF获奖证明材料。

3)文学类作品

在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按照期刊论文要求提交材料。

获奖作品按照“奖励证书、成果材料扫描件”顺序合并为一个 PDF 文件。

(八)学科(科研)平台由科研秘书录入系统

1.系统录入条件各级重点学科;各类研究所、研究基地、科研团队等。

2.申请经费支持或作为博士科研考核任务条件:详见《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修订)》中“第九章 学科(科研)平台”的要求。

3.上传到系统中附件的要求

按照“立项文件、结题证书(如结题则提供)”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情况

1.系统录入条件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情况,包括学术会议(需有参会论文)、受聘讲学、社科考察、进修学习如参会论文已公开发表,则参会论文信息需要在“论文”板块填报。

2.上传到系统中附件的要求

按照“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的邀请函/会议回执、参会照片、参会论文(如有则提供)”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十)主办学术会议/讲座(由科研秘书填报)

1.系统录入条件由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主办的学术会议及学术讲座。

2.上传到系统中附件的要求

按照“学术会议及讲座的通知/海报/议程、参会者名单、会议论文一览表、现场图片”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七、进度安排

阶段

时间

主要任务

责任人

录入系统

2024年1231日前原则上当月取得的科研成果,当月录入

1.完成科研系统录入工作。

2.申请经费支持的成果负责人向部门科研秘书提交成果纸质版材料原件复印件。

科研成果负责人

各二级单位初审

2024年1231日前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原则上提前每周登入科研系统完成一次审核工作。切勿在12月31日集中审核。

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系统录入要求和上交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材料及时退回并指导教师按照要求录入系统

相关单位科研领导

及科研秘书

提交材料

2025年17日前

二级单位将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材料报送

相关单位科研秘书

公示

2025年1月14日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以具体通知为准

科研处公示,科研成果负责人确认成果统计表的准确性

科研处、科研成果负责人

八、科研诚信要求

请校属各单位和成果申报人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附件1)、《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附件2)、《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3)、《新葡的京集团8814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修订)》(附件4)。

申报成果和材料内容须真实完整,无提供虚假信息行为,无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无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伪造、不当署名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请成果完成人和所在二级单位认真、严谨核实提交的科研成果,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在本次成果登记中核查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时间及要求

1.系统录入及初审时间

1)系统录入时间:202412月31日项目负责人完成科研系统录入工作。原则上当月取得的科研成果,当月录入。

2)系统初核时间:202412月31日相关单位科研秘书完成科研系统审核工作。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517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经费支持的成果纸质版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系统导出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均为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本次统计原则上不收取成果原件,科研处如需核查成果原件,由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处胡老师;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周一、四、五)、佛山三水校区办公楼420室(周二、三);电话:020-86928070;可通过企业微信联系。


附件:

1.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2.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3.《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及《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4.关于印发《新葡的京集团8814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修订)》的通知

5.关于转发2024年度《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的通知(科研函〔2024〕12号)

6.手把手教你如何辨别期刊真伪及如何选择期刊

7.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修订)(广工商发〔2023〕251号)

8.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及科技部认定的查新机构名单

9.CSSCI、北大核心收录查询页截图模板

10.知网、维普、万方、龙源数据库收录截图模板

11.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PDC)检索截图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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