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科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研处将对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要求
1.结题范围。2020年校级科研课题;在2021年申请延期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亦可提前申请结题。
2.结题要求。公开发表3篇学术论文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
二、结题验收所需材料、数量及要求
各项目组在完成研究工作后,应及时总结并结题,结题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新葡的京集团8814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在《结题报告书》后附项目成果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装订为一册,纸质版一式两份,请一位正高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意见”;
2.已发表的论文、专著等原件供所在单位审核,论文复印件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页,专著复印件提供封面、内容简介、前言和目录页;
3.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认为有助于表明研究成绩的其他成果材料复印件(原件供所在单位审核)。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教职工校级项目的结题工作。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结项汇总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每个项目结项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顺序一致合并在一个PDF文件内)统一打包发送至gzgsgzs@163.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材料”。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项目相关内容需变更请填写《新葡的京集团8814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连同其他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咏媚、徐波;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