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粤财办函〔2023〕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选题方向及选题题目 |
研究年限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 |
配套金额 |
6个选题方向、共20个选题 |
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 |
根据课题质量,按“一等、二等、三等”的等次,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适当激励 |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二)申报依据
依据为《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 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不限额申报。
2.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请人不得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1个课题的申请。
(二)申报条件要求
具体申请条件详见相关《通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填报,申请人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申请书填报 |
2023.4.27- 2023.5.13 |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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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申报材料提交 |
2023.5.14 |
完成申报材料填写。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并5月14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材料。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推荐上报 |
2023.5.14- 2023.5.16 |
科研处审核、 推荐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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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科研处 |
四、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申请人对照查看《通知》相关指南要求。
2.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3年5月14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申报一览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3年财政科研课题(共计XX项)。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3年5月14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陆老师处,《申请书》(一式2份)、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