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2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升申报质量,提高项目立项率,科研处于2022年11月-20233月组织开展了预申报工作,并邀请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多种形式的指导修改。

近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发布《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前期预申报基础上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信息

   (一)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35万元。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三)研究期限

    1.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

    2.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申报依据

    依据为《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网址:

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限报10项。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二)申报条件要求

    具体申请条件详见相关《通知》。

    三、校内申报安排

    现将具体时间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账号确认和新增

申请人注册个人用户账号(选择所属学校为“新葡的京集团8814”)或通过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

(二)网上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三)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类别

阶段

时间

主要任务

相关要求

责任人

与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撰写申请书及专家指导

2023.4.11-2023.4.21

1.申请人根据课题申报指南,填写《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2.组织专家指导。

1.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未申报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及教育部课题的教师申报,指导形式不限,原则上至少组织一次

2.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4月21日9:00前提交申报材料。因超项需组织专家评审推荐,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的,不予以推荐。

申请人

相关单位

组织限项评审推荐

2023.4.21-2023.4.24

如超过10项,则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1.通过评审推荐的项目,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

2.未通过评审推荐项目,建议转报教育部项目。


材料

提交

 

2023.4.25-2023.5.1

1. 结合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成定稿,并通过系统上传(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开放)

2. 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并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一览表》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申请人

相关单位

系统审核与反馈

2023.5.2

申请人自查,科研处审核。


申请人

科研处

四、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申请人对照查看《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4月21上午9:00请书、《活页、《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3年国社科项目(申请书\活页\申报一览表,共计XX项)。因超项需组织专家评审推荐,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的,不予以推荐。

5.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5118:00前,提交《申请书》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纸质版8份、《申报一览表》1份。

6.系统提交时间:5118: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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