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批准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通知》,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正式获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为做好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挖掘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潜力,进一步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及质量,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由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通知未下达,新葡的京集团8814检测站2023年申报准备工作主要依据《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有关规定。
二、申报资格及人员要求
申请人需熟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应积极准备申报;各教学科研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教师申报相关课题。
三、选题工作
申请人可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正确选择项目类型、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待2023年相关申报通知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公布后适当修改。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充分调动本院教师积极性的基础上,汇聚多方资源,强强联合做好相关项目申报。本次提交的申请书数量及质量将作为各单位重点学科建设、硕士学位培育点建设以及科研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1.加强重点人员申报:组织高层次、高职称人员申报面上项目;
2.加强青年项目申报:组织新进博士、35岁以下(男)和40岁以下(女)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3.积极组织外校人员申报。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
五、时间安排
按照往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在2023年1月中旬发布项目申请通知与项目指南。
阶段 |
计划时间 |
主要任务 |
申报动员 申请书撰写 |
2023.1.8-2.5 |
各单位组织选题论证、撰写2023年度《项目申请书》,暂以2022年的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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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论证 |
2023.2.6-2.25 |
1.各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对申请书提出针对性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意见修改申请书;(2月15日前) 2.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论证。(2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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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完善 |
2023.2.26-3.5 |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重点推荐项目进行打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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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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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填报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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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时间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正式申报通知进行适当调整。
六、申报须知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要求暂参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的“项目指南栏”(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待《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公布后,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
2.申请书请暂时使用2022年版本(见附件1),待申报系统正式开放后进入系统进行在线填写,请务必使用2023版本。
七、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月16日前将申报人员名单报送科研处。填写《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员统计表》(见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zgsgzs@163.com,邮件名:单位名称+国家自科申报人员统计表;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月16日前汇总本单位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与《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计一览表》(见附件3)一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zgsgzs@163.com,邮件名:单位名称+国家自科项目申请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2022版本)
2.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员统计表
3.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