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12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已开始申报,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资助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本次申报共有5类(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请申报项目负责人详细阅读相关申报指南,按要求填报,网络填报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6月10日,请申报资助项目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请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链接:http://shenbao.cnaf.cn/#/home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统计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zgsgzs@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名称+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资助项目。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平台咨询电话:400-025-9525

国家艺术基金办公电话:010-8516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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