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院学生2015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成绩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文件中“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条件,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测试成绩向学生反馈,并将测试结果经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形成本校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及时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的要求,现将我院学生2015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反馈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将附件数据结果及时通知到各系每一位学生,并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强化管理,做好推进本系学生积极参与阳光体育,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的工作。
一、我院学生体质测试结果统计
根据学生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我院2015年度的体质测试结果如下:
除退学、休学、当兵40人,因病(残)不能参加测试167人外,参与测试人数共有12537人。
经统计,我院按照要求参与测试学生的总达标率为92.26%。其中达到优秀的有86人,良好的有1960人,优良率为16.32%;及格的有9520,及格率75.94%;不及格的有971人,不及格率为7.75%。不及格人数较集中的项目为引体向上(男)、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007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制定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正式颁布实施。2014年教育部依据全国学生体质情况,制定了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此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之一。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明确规定“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2014年7月,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中再次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制度,学生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因病互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三、其它事项
如对数据结果有疑问,可将问题按系汇总后咨询基础教学部赖荣亮老师,联系电话:18933990196
附件:各系学生2015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新葡的京集团8814体育工作委员会
基础教学部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