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音乐何以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发展与完善
主讲人:邓兰博士
时 间: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14:30-16:00(三水校区)
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14:30-16:00(花都校区)
地 点:三水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六楼学术报告厅
花都校区教学楼417
主讲人简介:
邓兰,教育学博士,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副教授,副院长,中共党员。研究方向:艺术教育基本原理,艺术课程与教学论。2001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获音乐学学士学位;2005年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毕业,获音乐学硕士学位;2008年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艺术教学与课程论方向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教育学博士学位;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美国波士顿大学音乐学院访问学者。2004年至今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出版学术专著《艺术教学的教学艺术》(暨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合著《音乐教育新概念》(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新中国中小学教科书图文史——音乐、美术、体育》执行副主编(广东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系列教材:音乐》执行主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材《音乐鉴赏:舞蹈》、《音乐鉴赏:器乐》副主编(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参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小学音乐教育》(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主持教育部课题《百年中国中小学音乐教科书的回顾与反思》,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级以及校级科研课题7项。广东省“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广东民族地区发展研究院音乐子项目负责人。
讲座目的:
通过以音乐促进社会公正的典型案例分析,让学生认识到音乐除了是一种美的形式以外,它还是人类之间一种有效的交流方式,是一种含有自由品质的人类精神的显现与传达,是一种以美的形式表达人类理想诉求的载体,是用以理解人类世界多元性与复杂性的平台。所以,它除了具有以美悦人的品质外,还可以以美化人,成为人观照反省自我的对象;还可以以美动人,成为人们化解矛盾和谐共处的载体;还可以以美感人,成为呼吁和争取自由、包容、平等、尊重、理解的利器。所有的这些,都不是音乐的附属价值,而是音乐完整美的构成所必需,也是我们思考音乐教育如何以自身特质培养“完整的人”的基础。
内容提要:
以美国全包容学校音乐教育、广东连南艺术教育贫困县扶贫项目为案例,分别从以下几方面对音乐和音乐教育如何达成“个人与社会发展与完善”进行分析:
一、以深度的人文关怀达成教育公平。音乐和音乐教育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介入教育公平,第一是直接深入社会边缘群体以音乐影响他们;第二是在课堂教学中让每一个人都得到有质量的、符合他们个性发展和现实境况的音乐教育,而不只是简单的让每个人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
二、以音乐的表达为载体关注学生生命成长。音乐所独有的审美浸润的方式,使学生获得对真、善、美的渴望,以积极向上的姿态克服迷茫、不安、愤怒的状态。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音乐中找到自我生命的尊严与作为人类存在的幸福感,它不仅构建着当下的美好,也给予了未来生活美好的信心和勇气。
三、以音乐的交往为手段调和矛盾冲突。在音乐教学中让学生学会与“矛盾”共处,而不是刻意回避或掩盖矛盾。“抗争”和“矛盾”是任何动态的、复杂的教学场域中的本质性存在,音乐教学并不需要试图去掩盖矛盾,或强制性将矛盾调和以达成同一。它强调的是呈现一个真实、合理和公正的课室,引导学生直面复杂的教学情境,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内心诉求,得以更为深刻地进行批判、反观并调整自我的行为,在保留个性的同时,学会与不同的人甚至是敌对方交流与共处。
院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