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代码:13714 招生咨询热线:020-86929603 86914402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院2016级本科、2017级专科学生 2019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浏览量: 字号:[ ]

各教学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0号)”文件要求,为了完成教育部下达的工作任务,上报我院2019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现将2016级本科、2017级专科学生体质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由于2016级本科、2017级专科生已不上体育课,只能安排周末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因2016级本科、2017级专科生下半年外出实习的人数较多,所以将2019年的体质测试安排在本学期进行。为保证测试数据的完整性,请各系务必做好对2016级本科、17级专科学生的宣传组织工作,要求学生积极锻炼身体,练习测试项目;并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测试,逾期不再组织补测。

如有个别班级因实习不能在所安排的时间测试,请提前与体育部沟通,协商时间另行安排测试。

二、测试目的

2014年教育部下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明确规定:“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三、测试对象

全院普教2016级本科、2017级专科学生。

四、测试内容

1.仪器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2.手工测试项目:50米跑、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1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凡未标注性别的项目,为男女均测项目)。

五、测试时间

2019年4月13日~4月21日(周六、周日进行测试;各系测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

六、测试地点

1.各校区的体质测试室(三水校区第二实验大楼C102、C103;花都校区体育馆)进行仪器测试项目与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2.田径场和单杠区(手工测试项目)。

七、组织实施方法

1.以各系行政班级为单位测试。

2.体育部学生体质测试中心承担所有测试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并负责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八、测试要求

1.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双证)。证件丢失的请提前办理,无学生证和身份证(包括证件无法识别)者不予测试。

2.测试时,需提前20分钟到体质测试室外或体育馆集合,各系要安排各班的班长集队、点名,班干部要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以免测验时出现运动损伤。

3. 在测试过程中要听从安排,有序测试。测试者必须穿运动鞋、运动服(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测试)。

4.测试时,学生务必要确认仪器输入的学生证号码准确无误且全部项目测试完毕后方可离开。

5.严禁代替他人测试或其它形式的作弊,如跑步过程中抄近道、漏圈等。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并报学院按照学生考试作弊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对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需学生本人填写《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2),附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于表后,在左侧平订。于测试当天交由负责测试的体育老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免测,证明原件退还。

7.加强测试现场的医务监督。学生在参加800米跑、1000米跑测试期间,安排医务急救人员值班,与测试人员一起及时处理测试期间发生的安全隐患。

8.因天气情况不能正常进行测试的,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赖荣亮老师,电话:18933990196。

附件1:2016级本科、2017级专科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第4-6页)

附件2: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第7页)

新葡的京集团8814体育工作委员会 新葡的京集团8814体育部

2019年3月18日

上一篇:“学术视野系列讲座”第151讲预告

下一篇:关于2018级学生转专业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