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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12级法律班参加法院旁听

作者: 时间:2013-03-28 点击数:

【本网讯】为更好发挥专业特长,了解法律知识,认识法庭的审讯程序,三水校区工商管理系法律事务管理班于2013年3月27日下午,由辅导员贺琛老师和企业法律事务教研室主任黄毓毅老师带队到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法庭旁听活动。此次到法庭旁听的是一起贩毒的刑事案件。本次法庭审讯分三部分进行,一是法庭调查,二是法庭辩论,三是被告人自辩。一开始由法官宣布开庭,由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完毕后法官询问被告人是否认罪,对起诉书的罪名有无异议,然后由检察官开始进行犯罪调查,调查清楚犯罪行为,犯罪过程,犯罪工具等事情,还要进行举证。之后就进行法庭辩论阶段,本次审讯没有辩护律师,只是由被告人自辩。检察官提出公诉意见,被告人可以对公诉意见提出书面和口头的意见,最后在双方都没有意见的情况下由法官读判决书。在法庭上是口头宣判,五天后会收到宣判书,收到宣判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可以对判决提出上诉。

本次法庭旁听活动,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去接触真正的司法实践,进一步了解了法庭的审讯过程,更加深切的感受到了法庭审讯的氛围,对法律知识的运用更加了解,使得课堂学习理论与课外教学实践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

通讯员:梁敏仪、陈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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