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接收单位:党员本人联系接收单位,确定其准予接收,并获得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介绍信抬头)、党支部名称等信息。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已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至:(1)接收单位党组织(单位已建立党组织);(2)接收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至:(1)随本人人事档案转至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2)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3)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二、登记党员信息:党员本人填写《新葡的京集团8814管理学院党委×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提交至党支部组织委员审核,审核无误后再提交至管理学院党委组织部。
三、开具介绍信:管理学院党委组织部根据上述登记表信息,开具电子版或纸质版介绍信。(1)如转至省内党组织,则开具电子版介绍信;(2)如转至省外党组织,且党务系统可以查询到该党组织抬头,则开具电子版介绍信;(3)如转至省外党组织,且党务系统查询不到该党组织抬头,则开具纸质版介绍信。
四、转递党员档案:党员所在党支部组织委员对党员档案进行审核、密封、转递,并填写党员档案转递通知单。(1)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密封后交由学生本人携带;(2)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随学生人事档案一并封装并转递;(3)正式党员如需自带党员档案,也可将党员档案密封后交由学生本人携带。
五、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党员本人携介绍信(及党员档案),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收。
六、提交介绍信及党员档案转递回执:党员本人办理接收后,将介绍信回执、党员档案转递回执提交至党支部组织委员(电子版线上提交,纸质版邮寄提交)。
未尽事宜,请咨询管理学院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戚莉霞,联系电话18515539990。
中共新葡的京集团8814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