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文化广场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新文化广场的日常管理,结合学院实际运行情况,秉着爱护公物、节约有限资源、杜绝浪费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 使用新文化广场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注明使用的起止时间,待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 爱护广场内的一切公物,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三、 使用期间:认真做好用水用电的管理,一律采取谁借用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
四、 使用完撤场后,应恢复广场原貌,清扫垃圾,保持广场整洁,不得张贴未经申请使用部门领导审核的宣传标识,不得破坏广场停车标识线。
五、如有接通电源,务必使用合格的电器设备,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使用,不得私拉电线。
六、为便于交通疏导,本申请表应在使用日期前3天提出并办理审批手续。
七、审批完毕后的表格原件须交由保卫处存档。
本人已阅读以上管理办法,并保证使用期间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处罚。
备注:
线上申请文化广场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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