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体同学: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广工商院保发〔2016〕6号文),经学校与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决定,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滑板车。
即日起,凡购买了摩托车、电动车或者滑板车等类型车辆的学生,请在寒假前自行处理对应车辆。学校保卫处将在寒假期间联合公安部门对校园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整治,对违规车辆进行查扣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查扣车辆需车辆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发票等证明材料到辖区派出所或交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自2021年新学期开学起,学校校园将全面禁止学生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和滑板车。
请全体同学遵照执行。
保卫处 学生处
2021年1月5日